?? QFFD-2020-005
通區府辦發〔2020〕5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蓮湖景區管委會,區級各部門: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達州市通川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達州市通川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四川省關于深化新型職業農民制度試點的意見》(川農改組辦〔2019〕2號)和《四川省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方案》(川農改組辦〔2020〕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就地培養一批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結合通川農業產業發展實際,以提高農民素質和農業技能為核心,以資格認定管理為手段,以政策扶持為動力,積極探索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創造有利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發展的良好環境,加強主體作用發揮明顯的家庭農場隊伍教育培訓,探索把農民身份轉變為職業農民,保障職業農民有地位、有奔頭,激發農村生產活力,消除農村凋敝現象。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區政府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改善培育條件、營造良好氛圍,鄉鎮(街道)宣傳組織、積極監管、按規落實。
2.堅持農民自愿。確立農民的主體地位,通過政策吸引和宣傳引導,充分調動農民參加培育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精選培育對象。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程序確定培育對象,嚴把對新型職業農民進入關。
4.突出培育重點。堅持把家庭農場(特別是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家庭農場)作為培育重點對象,兼顧其他類型農民;堅持把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作為培育重點,兼顧專業技能型(含農副產品加工型)與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把優勢、特色產業作為重點產業,兼顧其它產業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把教育培訓作為培育的重點環節,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生產經營能力;把“兩愛一懂”(愛農村、愛農民、懂農業)、扎根農業農村的對象作為培育重點。
5.堅持培訓和認定扶持相結合。堅持以職業農民培訓促進新型職業農民認定和扶持工作,以職業農民的培育扶持穩步推進職業農民群體和隊伍建設工作。
6.堅持可進可退原則。建立年度考核評估機制和動態管理機制,對已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予以退出,不再享受新型職業農民相關政策。
(三)目標任務
2020年計劃認定職業農民100人,2021年計劃認定職業農民100人,通過2年的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在全區實現10%以上的村民小組有1名家庭農場經營者納入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初步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型職業農民制度體系。
二、試點主要內容
建立完善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體”制度體系。
(一)深化教育培訓。突出培育精準性、針對性、實效性,探索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象選拔、遴選程序嚴格,培育機構優化、培育方式創新等制度。
1.精選培育對象
納入職業農民制度試點的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其經營規模以《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適度規模經營標準》為準(詳見附件3)。
(2)遵紀守法,無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重大農業安全生產事故,無破壞生態環境、融資失信等違法違規行為和社會信用不良記錄。
(3)具備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4)年齡18-60周歲,重點圍繞50周歲以下大中專學歷人員和青壯年農民等培育對象。
(5)收入主要來源于家庭農場經營,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通川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具備經營家庭農場的相關技能和經驗,在當地群眾基礎好,對當地農業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帶動作用。
2.嚴格遴選程序
新型職業農民認定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申報(每年5月1日-6月30日)。符合認定條件的家庭農場經營者,自愿向從業所在鄉鎮(街道)申報,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家庭農場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土地流轉合同、個人征信情況等)經鄉鎮(街道)核實后,填寫《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申報表》(詳見附件4)。
(2)審核(每年7月1日-10月30日)。區農業農村局按照認定條件,對家庭農場經營者的申請材料、生產經營情況、遵紀守法和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初審,確定初步培訓培育對象后,報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評審(每年11月1日-11月10日)。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由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會同區財政局、人社局、教科局、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評審認定小組,對培訓考核合格的新型職業農民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審。
(4)公示(每年11月11日-11月20日)。對擬通過認定的人員在通川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5)頒證(每年11月21日-11月30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農業農村局頒發新型職業農民證書。新型職業農民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監制,省農業農村廳統一印制、編號。
3.優化培育機構。建立區級培育機構、培育基地庫和師資庫。選擇涉農高校院所和具有資質的農業培訓機構作為培育機構;選擇區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區級實訓基地作為培育基地(實訓基地為:蒲家藍莓、水產養殖基地、磐石蔬菜生產基地;金石、北山糧油生產基地;羅江、鳳北水果生產基地;碑廟畜禽、水產養殖基地);選擇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農業專家教授和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及較高技能的“土專家”“田秀才”等作為培訓師資。圍繞產業特色發展方向和培育對象發展需求,精心設置培育內容和課程體系,打造優質培育基地、優勢特色專業、名優師資和精品課程。
4.創新培育方式。探索建立理論與實踐、集中與分段相結合的培訓管理模式,提高實訓培訓比重,積極推廣小班制、圍繞單一品種生產舉辦培訓班和菜單式模塊學習等培育模式。鼓勵具備條件的培育機構開辦新型職業農民學歷提升專班和開發信息服務平臺,探索行業性輔導自學成長的終身學習機制。積極探索線上線下、區外先進地區異地培訓、聯合培訓模式。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區教科局、區農民工服務中心〕
(二)深化認定管理。突出準確性和權威性,探索建立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制度。
1.分類分級認定。嚴格按照上級要求抓好新型職業農民的分類分級認定工作。一是建立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人社、教科、財政等部門共同組成的區級新型職業農民評審認定小組,小組根據其產業規模、技能水平、帶動能力等進行綜合考評打分,擇優認定;二是制定和完善《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實施辦法》;三是明確類型,新型職業農民分類認定,分為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社會服務型三種類型;四是明確級別,新型職業農民分級認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認定等次,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認定初級職業農民,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認定中級職業農民,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組織認定高級職業農民。
2.嚴格考核管理。建立區級新型職業農民庫,如實記錄新型職業農民生產經營等基本信息。每年12月底前,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新型職業農民的職業素養、業績、誠信等情況,以及是否繼續從事農業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按照新型職業農民總數10%的比例評定一批“優秀新型職業農民”,并進行表彰獎勵,對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新型職業農民”予以黃牌警告,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新型職業農民”,其新型職業農民證書作廢;超過3個月未申報復審的,其新型職業農民證書自動作廢;復審過程中,發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新型職業農民制度試點資格,公示作廢,同時不再享受相關獎扶政策。
(1)提供虛假認定材料;
(2)違規改變土地性質;
(3)發生農業行業安全生產或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破壞農村生態環境;
(5)其他違法、違規、違反公德和不誠信生產經營的行為。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區教科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醫保局〕
(三)深化政策扶持
1.社會保障政策。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探索新型職業農民到齡(女65歲、男70歲)退休制度,對試點期內新認定的職業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每人年度補助額按照認定的初、中、高級新型職業農民分別為個人繳費額的50%、55%、60%補助,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已經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對象不得重復享受該補貼)。該補貼按“先繳后補”方式給予,退出和取消新型職業農民資格的不得再享受該補貼。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區人社局、區社保局負責查詢職業農民購買養老保險名單、個人繳費金額等基本情況,區農業農村局根據補助政策核算金額后向區政府提交資金請示并兌現補助。
時間:每年12月上旬完成兌付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各鄉鎮(街道)
2.項目優先扶持政策。對納入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的家庭農場,在農機購置補貼、高標準農田建設、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項目政策上,符合項目政策條件的優先予以安排;支持試點人員牽頭成立的農民合作社、創建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符合項目條件的在項目扶持上優先予以安排;在農業生產設施用地、建設用地及用水用電等方面的困難,優先予以協調。
時間: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兌付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3.生產發展扶持政策。制度試點職業農民按照《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獎補扶持標準》給予補助,近3年內已享受涉農項目或財政資金補助的,其補助金額超過《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獎補扶持標準》補助金額,不再享受補助;未超過《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獎補扶持標準》補助金額,補齊差數(詳見附件5)。
時間: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兌付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4.金融扶持政策。制度試點職業農民創辦的家庭農場符合涉農產業貸款條件的,優先納入支持范圍。
時間: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兌付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各鄉鎮(街道)
5.人才支持政策。一是學歷教育扶持政策。對試點期內新認定的職業農民,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涉農學科(專業與自己所從事的種、養殖業等相符合)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的,憑畢業證書到教科局審核后,每人一次性按照大專2000元、本科3000元、研究生5000元標準給予學費補助。二是培訓扶持政策。對試點期內新認定的職業農民可以免費參加區級及以上相關部門組織的農業生產管理培訓。三是評先選優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職業農民創辦的農業經營主體優先納入適度規模經營獎補范圍;把成效突出的新型職業農民優先推薦為省市優秀帶頭人和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優先推薦為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對有專項實用技術的,納入區科技人才庫管理備用。
時間: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兌付
牽頭單位:區教科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各鄉鎮(街道)
三、工作保障
(一)組織保障。成立由區委副書記、區長任組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黨委書記、財政、人社、教科、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通川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由區農業農村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詳見附件1)。設立深化職業農制度試點工作專班,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納入鄉村振興工作體系。區農業農村局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股具體負責試點工作推進和職業農民管理服務工作。
(二)經費保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爭取和利用現有相關政策、自身資源、相關項目經費,對納入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的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訓培育、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學歷教育、購買或建設農業生產經營設施設備予以支持保障。資金不足部分,由區本級財政資金統籌予以解決。
(三)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多渠道多形式進行經常性宣傳,培育典型、推廣典型,積極發揮新型職業農民的示范引領作用,努力營造新型職業農民成長的良好氛圍。
(四)督查考核。將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列入區委重點督辦事項,定期督促檢查。對試點工作開展不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部門實行通報約談,確保全面完成試點工作各項目標任務。
《方案》由由達州市通川區農業農村負局責解釋。
《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到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1.達州市通川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2.達州市通川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改革事項清單
3.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適度規模經營標準
4.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申報表
5.達州市通川區產業發展獎補扶持標準
附件1
達州市通川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覃永利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李 杰 區委副書記
華 雯 區委副書記
龐啟來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龐 飛 區委辦副主任
肖李軍 區委辦副主任
杜俊朋 區政府辦副主任、金融辦黨組書記
趙海濤 區發改局局長
郭海龍 區教科局局長
任曉軍 區財政局局長
陳 材 區人社局局長
劉登釗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李奇蓮 區供銷社主任
鄧 戎 區農民工服務中心主任
劉人中 區林業局局長
各鄉鎮(街道)黨委書記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由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劉登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蘇文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設立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專班,由區農業農村局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附件2
達州市通川區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改革事項清單
牽頭部門:達州市通川區農業農村局 主要負責人:劉登釗
序號 | 改革事項 | 具體工作任務 |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備注 |
1 | 建立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實施辦法 | 制定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資格認定條件、申報程序和管理辦法。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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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大新型職業農民 培訓培育 | 2020年計劃培訓家庭農場經營者100人,2021年計劃培訓家庭農場經營者100人。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教科局、區農民工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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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展新型職業農民 資格認定 | 2020年計劃認定職業農民100人,2021年計劃認定職業農民100人。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教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供銷社、區農民工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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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大新型職業農民 政策扶持 | 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經費保障工作;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經費的投入、使用、監督、考核,加大職業農民發展產業的扶持力度。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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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大社會保障 政策扶持 | 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探索新型職業農民到齡(女65歲、男70歲)退休制度,對試點期內新認定的職業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每人年度補助額按照認定的初、中、高級新型職業農民分別為個人繳費額的50%、55%、60%補助,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人社局、區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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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開展項目優先 扶持政策 | 納入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的家庭農場,在農機購置補貼、高標準農田建設、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項目政策上,符合項目政策條件的優先予以安排。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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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展生產發展 扶持政策 | 制度試點職業農民按照《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獎補扶持標準》給予補助,近3年內已享受涉農項目或財政資金補助的,其補助金額超過《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獎補扶持標準》補助金額,不再享受補助。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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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融扶持政策 | 職業農民創辦的家庭農場符合涉農產業貸款條件的,優先納入支持范圍。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金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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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才支持政策 | 爭取和落實科技扶持政策,負責將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納入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在實施過程中予以傾斜,提升新型職業農民素質和創業能力。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教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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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開展新型職業農民 遴選 | 負責受理新型職業農民申報、初選審核登記,搞好本鄉鎮新型農民管理工作,建立新型職業農民數據庫,指導和幫助農民搞好土地流轉,爭取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 | 區農業農村局 | 各鄉鎮(街道) |
|
附件3
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適度規模經營標準
類型 | 單位 | 省級標準 (丘區) | 通川區標準 | 備注 | |
種植業類 | 糧油 | 面積(畝) | 50-2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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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 面積(畝) | 30-50 | 30 |
| |
食用菌 | 萬袋(棒) | 20-50 | 20 |
| |
水果 | 面積(畝) | 30-100 | 30 |
| |
中藥材 | 面積(畝) | 30-50 | 30 |
| |
茶葉、蠶桑 | 面積(畝) | 30-100 | 30 |
| |
其他經濟作物 | 面積(畝) | 30-100 | 30 |
| |
養殖業類 | 豬 | 年出欄(頭) | 200-500 | 200 |
|
肉牛 | 年出欄(頭) | 10-100 | 10 |
| |
羊 | 年出欄(頭) | 150-300 | 150 |
| |
蛋禽 | 年存欄(只) | 500-25000 | 500 |
| |
肉禽 | 年出欄(只) | 1000-25000 | 1000 |
| |
能繁母兔 | 年存欄(只) | 40-400 | 40 |
| |
中蜂 | 年存欄(箱) | 50-300 | 50 |
| |
意蜂 | 年存欄(箱) | 150-500 | 150 |
| |
水產養殖 | 池塘養殖面積(畝) | 20-100 | 20 |
| |
特種養殖 | 年產值(萬元) | 20-60 | 20 |
| |
種養結合類 | 年產值(萬元) | 20-6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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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申報表
申 請 人 基 本 情 況 | 申報人姓名 |
| 性別 |
| 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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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身體狀況 |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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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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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 家庭勞 動力數 |
| 從事農業 生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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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類別 | 家庭農場主專業大戶 創業大學生(含中高職畢業生)返鄉農民工 其他 | ||||||||||||||
家庭農場 名稱 |
| 家庭農場登記時間 |
| 是否省市級示范家庭農場 | 省級市級區級 | ||||||||||
產業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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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訓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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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證書情況 |
未獲得證書獲得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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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營 情 況 | 產業類型 | □種植業 □畜牧業 □水產業 □種養結合 □其它 | 主要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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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面積(畝) |
| 家庭農業經營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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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規模 | 種植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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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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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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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養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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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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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施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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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會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所在鄉鎮人民 政府推薦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區農業農村局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區新型職業農民領導小組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附件5
達州市通川區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獎補扶持標準
類型 | 單位 | 最低規模 | 補助標準 | 備注 | |
種植業類 | 糧油(水稻、油菜、大豆、花生等) | 面積(畝) | 50 | 300元/畝 | 一次性 |
蔬菜 | 面積(畝) | 30 | 300元/畝 | 一次性 | |
食用菌 | 萬袋(棒) | 20 | 5000元 | 一次性 | |
水果 | 面積(畝) | 30 | 300元/畝 | 一次性 | |
中藥材 | 面積(畝) | 30 | 300元/畝 | 一次性 | |
其他經濟作物 | 面積(畝) | 30 | 300元/畝 | 一次性 | |
養殖業類 | 豬 | 年出欄(頭) | 300 | 120元/㎡ (新建圈舍) | 參照《達州市通川區促進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十五條措施》 |
牛 | 年存欄(頭) | 50 | 200元/㎡ (新建圈舍) | 不超過30萬 | |
羊 | 年出欄(頭) | 200 | 200元/㎡ (新建圈舍) | 不超過30萬 | |
肉禽和兔 | 年出欄(只) | 5000 | 5000元 | 一次性 | |
蛋禽 | 年存欄(只) | 1000 | 5000元 | 一次性 | |
中蜂 | 年存欄(箱) | 100 | 5000元 | 一次性 | |
意蜂 | 年存欄(箱) | 200 | 5000元 | 一次性 | |
水產業類 | 水產養殖 | 養殖面積(畝)) | 20 | 5000元/畝 (新建池塘) | 一次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