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規劃,推進所屬行業的體制機制改革和行業融合發展。
(三)管理所屬行業的全區重大活動,指導所屬行業重點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行業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巴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行業內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本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所屬行業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行業的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發展,并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行業市場。
(十)統籌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旅游市場領域的違法行為,查處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管理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推動區內優秀文化和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二)負責全區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體育、旅游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競技體育、群眾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全區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組織、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協調市級或區級綜合性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和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指導、監督管理。
(十四)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推進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廣播電視媒體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五)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監督和管理文物市場。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形態、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事業與產業的融合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提升鞏固旅游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我區文化軟實力、旅游競爭力。將區文體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所有行政職能交由區文體旅游局機關承擔。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網絡輿情、政務公開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內部規章制度制定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社保醫保、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本行業統計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承擔本系統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文化和旅游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審計工作。按管理權限對直屬單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檢查、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運行工作。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部署和要求。負責政治思想、意識形態、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政治理論學習、黨員教育、管理和培養發展黨員。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及統戰工作。指導本系統及下屬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扶貧幫困工作。完成上級機關黨工委和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組織起草有關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文物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組織開展行業政策研究。承擔公文及相關執法文書的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業協會工作,推進行業體制機制改革。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范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范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辦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旅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負責本系統深化改革和固定資產入庫工作。
(三)資源開發股(文保股)。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文物等行業的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承擔本行業各類設施建設的申報、立項及指導工作。承擔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行業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行業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游、休閑度假旅游、鄉村旅游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負責全區國家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創建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游發展。推進本行業科技創新、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負責擬訂全區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游規劃。組織協調全區本行業重大活動、重大設施規劃。擬訂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和文物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和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行業骨干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行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推進全域旅游。
組織推動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擬訂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保護規劃。承擔全區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宣傳、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區文物執法及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
(四)公共服務股(藝術股)。推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推進全區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標準并監督實施。推動群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文化志愿服務工作。
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巴文化、地方文藝院團;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開展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群眾文化文化活動。
(五)市場管理股(應急管理股)。對文化和旅游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并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游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游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游市場監督管理。指導推動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和旅游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游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文化和旅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行業內的安全信訪維穩、綜合治理、河長制等工作。
(六)體育管理股。擬訂全區群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和青少年體育發展及業余訓練規劃、目標,指導和推動全區城鎮體育、農村體育、職工體育、學校體育和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向國家和省(區、市)運動隊培養和輸送優秀人才。負責全區群眾體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的擬訂并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參加和承辦國際、國內、省內、市內群眾體育活動和體育競賽活動,負責體育運動中的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體育行業協會工作。確認公布區記錄,負責對全區業余訓練工作和教練員、裁判員進行指導、管理、培訓和考核以及運動員等級申報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體育科研工作。負責區體校和場館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運動項目的布局和業務管理。負責全區體育場館建設的指導。承擔全區體育場館的統計編報工作。負責參與編制并組織實施體育場館設施項目總體規劃。
(七)宣傳管理股(傳媒股)。負責組織全區本行業整體形象推廣。組織開展行業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和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推動全區行業營銷體系建設。協調開展本行業國際國內對外交流合作。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電視劇的制作和播出,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創新創優,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的監聽監看及違規查處。
擬訂廣播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制作機構及電視劇、廣播劇事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相關技術標準。指導監督廣播電視新技術的推廣運用、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電視劇播出調控。負責全區廣播電視民生工程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工青婦組織按區委相關規定配備。
三、辦公地點:通川區張家灣路92號五環花園內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0818-2392894
六、負責人姓名:羅琴 通川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