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通川區司法局職能職責有十一項職責。一是承擔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二是負責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三是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四是規劃法治社會,開展法治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五是監督開展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六是統籌全區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七是負責本系統警用設備和警車管理工作。八是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九是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區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十是管理全區司法所工作。十一是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簡介:通川區司法局是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承擔法律宣傳,負責律師、公證管理,社區矯正工作,以及安置幫教、人民調解管理相關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二)2020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圍繞職能作用,全力抓實疫情防控。全年共審查全區各類防疫防控公告、告知書、告誡書等文件41件,參與區委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會議80余次,提供各類法律咨詢150余次。組建疫情防控宣傳小分隊4支,派出疫情防控流動宣傳車3輛,向群眾發放《
圍繞牽總引領,全力推進依法治區。及時調整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及其法治政府建設、立法協調、執法、司法、守法普法五個協調小組人員名單,構建起“1+5”通川法治建設工作格局。構建“黨建引領、多元參與、協商共治”的基層治理新格局,推進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體”建設,制定出臺《達州市通川區關于在城市社區全面推行“五零工作法”的實施方案》《達州市通川區推進依法治區“六大行動”實施方案》《達州市通川區鄉村振興法治工作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年組織開展“法律七進”宣傳活動20余場,主題宣傳教育活動30余場,“法治趕場日”活動10余場,打造法治文化宣傳大道1條,制作法治文化宣傳欄30余塊,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數達2.5萬余人次。
圍繞依法行政,全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開展2020年度行政執法證件年審工作,對21個行政執法單位報送的共計633個行政執法證件進行年審,其中合格495個,清理注銷138個。全年共審查規范性文件6件,非規范性文件共328件。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全區法律顧問共計提供法律服務578人次。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廢止3件,擬修訂4件,繼續有效6件。全年共受理各類行政復議案件13件,辦理行政應訴案件16件,勝訴率100%。全年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2次, 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315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1299件,調解成功率98.7%。嚴格規范社區矯正執法活動,全年配備電子手環10人,參加集中教育學習2450余人次,公益活動2320余人次,個別談話1320余人次,走訪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計對352人實行社區矯正,辦結社會調查評估58件,執行地變更13件,社區矯正對象建檔率和考核率達100%,定位監管率達90%以上。全年累計接收刑滿釋放人員182人,解除社區矯正155人,全部落實了安置幫教,未發現重新違法犯罪情況。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詢2000余件,辦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經濟損失600余萬元。區法律援助中心1個、全區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個、村(社區)法律援助工作點199個已經全面投入運行。全年提出司法建議15條,被采納9條。辦理各類公證事項3113件,其中國內公證事項2985件,涉外公證事項119件,終止公證事項9件,無一例錯、假證。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1685.18萬元,支出總計1580.35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25.7萬元,支出增加366.97萬元,收入增長24%,支出增長30%。主要變動原因一是人員增加,2019年11月底新招錄公務員10名,二是項目支出增加,司法行政指揮中心建設2020年進行了支付,三是年初結轉結余71.55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計1613.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13.63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計1580.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36萬元,占76.9%;項目支出364.99萬元,占23.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685.18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增加325.7萬元,增長24%。主要變動原因一是人員增加,2019年11月底新招錄公務員10名,二是項目支出增加,司法行政指揮中心建設2020年進行了第一次撥款,三是年初結轉結余71.5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80.3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366.97萬元,增長30%。主要變動原因是一是人員增加,2019年11月底新招錄公務員10名,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均增加。二是項目支出增加,司法行政指揮中心建設2020年進行了支付。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80.3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320.5萬元,占83.56%;教育支出(類)1.1萬元,占0.0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3.63萬元,占6.56%;衛生健康支出42.58萬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96.51萬元,占6.1%;…農林水支出6萬元,占0.38%;城鄉社區支出10.04萬元,占6.35%。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1580.35,完成預算97.94%。其中:
1. 公共安全類
行政運行965.54,完成預算98.9%,大致持平。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66.93萬元,完成預算1.4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年中根據工作安排,調整了項目分類。
基層司法業務50.86萬元,完成預算89.2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經費為成功撥付,結轉至2021年。
普法宣傳 13.58萬元,完成預算90.5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經費為成功撥付,結轉至2021年。
法律援助 12.07萬元,完成預算20.9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一村一法律顧問經費35萬元,未能成功支付,結轉至2021年。
社區矯正38.39萬元,完成預算93.6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經費為成功撥付,結轉至2021年。
法制建設5.00萬元,完成預算100%,持平。
信息化建設132.43萬元,完成預算100%,持平。
其他司法支出35.68萬元,完成預算97.4%,大致持平。
2.教育類: 培訓支出決算為1.1萬元,完成預算100%。
3.科學技術類: 無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 無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 支出決算為103.63萬元,完成預算99.68%,大致持平。
6.衛生健康類:行政單位醫療支出決算為42.58萬元,完成預算97.84%,大致持平。
7.農林水類:扶貧支出6萬元,完成預算100%,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支出決算96.51萬元,完成預算99.43%,大致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15.5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17.1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經費98.1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0.76萬元,完成預算76.8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或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9.29萬元,占66.3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47萬元,占33.6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29萬元,完成預算77.4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9年增加0.34萬元,增長3.8%。與上年支出大致持平。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轎車2輛、越野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29萬元。主要用于執法執勤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1.47萬元,完成預算73.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9年增加/減少**萬元,增長/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1.47萬元,主要用于迎接省市級領導單位或者區外其他單位前來調研檢查工作的伙食費。國內公務接待8批次,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1.47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具體項目、金額)。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我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9.74萬元,比2019年減少179.32萬元,增長/下降37.4%(或與2019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始終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二是項目上的運行經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我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7.8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7.89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7.8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區司法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主要執法執勤用車3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單位)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普法宣傳、法律援助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4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4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2020年,我單位根據年初工作規劃及財政預算計劃,積極履職、強化管理,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法律援助、普法宣傳、社區矯正、人民調解等方面工作均達到了年初預定目標值。我局通過加強預算收支管理、不斷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梳理內部管理流程,部門整體支出管理情況得到提升。我單位2020年度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管理總體情況很好。本部門還自行組織了4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申報的項目內容與具體實施內容基本相符,申報目標總體上合理可行。
1.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本部門在2020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社區矯正”“普法宣傳”等4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1)人民調解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5萬元,執行數為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全年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2次,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315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1299件,調解成功率98.7%。發現的主要問題:人民調解經費不足。下一步改進措施:積極爭取區政府、區財政的資金支持。
(2)法律援助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57.5萬元,執行數為12.07萬元,完成預算的20.99%。通過項目實施,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詢2000余件,辦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經濟損失600余萬元。區法律援助中心1個、全區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個、村(社區)法律援助工作點199個已經全面投入運行。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村一法律顧問經費發放較慢。下一步改進措施:積極與區政府、區財政溝通,提高資金撥付效率。
(3)社區矯正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40.99萬元,執行數為38.39萬元,完成預算的93.65%。通過項目實施,嚴格規范社區矯正執法活動,全年配備電子手環10人,參加集中教育學習2450余人次,公益活動2320余人次,個別談話1320余人次,走訪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計對352人實行社區矯正,辦結社會調查評估58件,執行地變更13件,社區矯正對象建檔率和考核率達100%,定位監管率達90%以上。全年累計接收刑滿釋放人員182人,解除社區矯正155人,全部落實了安置幫教,未發現重新違法犯罪情況。
(4)普法宣傳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15萬元,執行數為13.58萬元,完成預算的90.53%。通過項目實施,全年組織開展“法律七進”宣傳活動20余場,主題宣傳教育活動30余場,“法治趕場日”活動10余場,打造法治文化宣傳大道1條,制作法治文化宣傳欄30余塊,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數達2.5萬余人次。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2020年度) | |||||
項目名稱 | 人民調解 | ||||
預算單位 | 達州市通川區司法局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 | 預算數: | 5 | 執行數: | 5 | |
其中-財政撥款: | 5 | 其中-財政撥款: | 5 | ||
其它資金: | 其它資金: | ||||
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目標 | |||
一是規范基層組織建設,繼續開展以個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調解工作室評選活動。二是指導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調處涉及貧困村、貧困群眾的土地流轉、人身傷害、婚姻家庭等各類矛盾糾紛。 | 全年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2次,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315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1299件,調解成功率98.7%。 | ||||
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實際完成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項目完成指標 | 完成隊伍建設數量 | 完成隊伍建設數量20人 | 完成隊伍建設數量20人 | ||
項目完成指標 | 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挽回經濟損失 | 70萬元 | 70萬元 | ||
效益指標 | 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 幫助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 幫助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 ||
滿意度指標 | 人民滿意度 | 100% | 100% | ||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2020年度) | |||||
項目名稱 | 社區矯正 | ||||
預算單位 | 達州市通川區司法局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 | 預算數: | 40.99 | 執行數: | 38.39 | |
其中-財政撥款: | 40.99 | 其中-財政撥款: | 38.39 | ||
其它資金: | 其它資金: | ||||
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目標 | |||
嚴格規范社區矯正執法活動,全年配備電子手環10人,參加集中教育學習2450余人次,公益活動2320余人次,個別談話1320余人次,走訪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計對352人實行社區矯正,辦結社會調查評估58件,執行地變更13件,社區矯正對象建檔率和考核率達100%,定位監管率達90%以上。全年累計接收刑滿釋放人員182人,解除社區矯正155人,全部落實了安置幫教,未發現重新違法犯罪情況。 | 嚴格規范社區矯正執法活動,全年配備電子手環10人,參加集中教育學習2450余人次,公益活動2320余人次,個別談話1320余人次,走訪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計對352人實行社區矯正,辦結社會調查評估58件,執行地變更13件,社區矯正對象建檔率和考核率達100%,定位監管率達90%以上。全年累計接收刑滿釋放人員182人,解除社區矯正155人,全部落實了安置幫教,未發現重新違法犯罪情況。 | ||||
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實際完成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項目完成指標 | 完成矯正人員數量 | 完成矯正人員數量270個 | 完成矯正人員數量1023人次,累計解除矯正841人 | ||
項目完成指標 | 開展走訪,社區矯正報道 | 開展走訪,社區矯正報道不少于500次 | 開展走訪,社區矯正報道不少于500次 | ||
效益指標 | 維護全區穩定 | 維護全區穩定 | 幫助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 ||
滿意度指標 | 人民滿意度 | 100% | 100% | ||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2020年度) | |||||
項目名稱 | 法律援助 | ||||
預算單位 | 達州市通川區司法局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 | 預算數: | 57.5 | 執行數: | 12.07 | |
其中-財政撥款: | 57.5 | 其中-財政撥款: | 12.07 | ||
其它資金: | 其它資金: | ||||
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目標 | |||
擴大法律援助范圍,穩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質量 | 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詢2000余件,辦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經濟損失600余萬元。區法律援助中心1個、全區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個、村(社區)法律援助工作點199個已經全面投入運行。 | ||||
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實際完成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項目完成指標 | 完成法律服務站數量 | 完成法律服務站數量19個 | 完成法律服務站數量19個 | ||
項目完成指標 | 公共法律服務點位 | 公共法律服務點位覆蓋率達100% | 公共法律服務點位覆蓋率達100% | ||
效益指標 | 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力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 深入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普查和體檢專項工作3次 | 多次開展專項工作,普查企業50余家,涉及農民工500余名 | ||
滿意度指標 | 人民滿意度 | 100% | 100% | ||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2020年度) | |||||
項目名稱 | 普法宣傳 | ||||
預算單位 | 達州市通川區司法局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 | 預算數: | 15 | 執行數: | 13.58 | |
其中-財政撥款: | 15 | 其中-財政撥款: | 13.58 | ||
其它資金: | 其它資金: | ||||
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目標 | |||
創新模式,提高普法宣傳實效 | 全年組織開展“法律七進”宣傳活動20余場,主題宣傳教育活動30余場,“法治趕場日”活動10余場,打造法治文化宣傳大道1條,制作法治文化宣傳欄30余塊,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數達2.5萬余人次。 | ||||
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實際完成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項目完成指標 | 活動受益人數 | 活動受益人數≧100萬人 | 活動受益人數≧100萬人 | ||
項目完成指標 | 開展普法宣傳月傳活動 | 開展普法宣傳宣傳活動2次 | 開展宣傳活動15場 | ||
效益指標 | 法治教育覆蓋面 | 法治教育覆蓋面全區 | 法治教育覆蓋率100% | ||
滿意度指標 | 人民滿意度 | 100% | 100% | ||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自評,《XX部門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1)。
本部門自行組織對XXX項目、XXX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XXX項目2020年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門均需公開部門整體支出評價報告,部門自行組織的績效評價情況根據部門實際公開,若未組織項目績效評價,則只需說明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收入類型)等。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公共安全類:指行政運行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4:指基層司法業務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5:指普法宣傳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7:指法律援助支出。
公共安全2040610:指社區矯正支出。
公共安全2040612:指法制建設支出。
公共安全2040699:指其他司法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指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指死亡撫恤。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指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指行政單位醫療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指鄉村振興打造支出。
13.農林水支出:指扶貧支出。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7.“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名詞解釋部分請根據各部門實際列支情況羅列,并根據本部門職責職能增減名詞解釋內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報告范圍包括機關和下屬單位)
一、部門(單位)概況
達州市通川區司法局于1979年10月建立,獨立核算行政單位一個,無下屬單位。現有人員編制67名,政法專項編制6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政治處(警務處)主任1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中層正職12名(含政治處(警務處)副主任1名、區委依法治區辦秘書股股長1名),中層副職7名。工勤編制數為5名。年末實有人數60名其中政法編制人員56名,工勤4名。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1. 部門預算收入。2020年預算收入為1683.1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69.55萬元。
2. 財政非稅收入計劃數。我單位無非稅收入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1. 部門預算支出。年度內預算支出數為1683.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227.5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455.62萬元。
2. 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預算數1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2萬元。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管理。
2020年,我單位根據年初工作規劃及財政預算計劃,積極履職、強化管理,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法律援助、普法宣傳、社區矯正、人民調解等方面工作均達到了年初預定目標值。我局通過加強預算收支管理、不斷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梳理內部管理流程,部門整體支出管理情況得到提升。2020年無違規記錄,我單位2020年度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管理總體情況很好。
(二)結果應用情況。
包括績效自評公開、評價結果整改和應用結果反饋等情況。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我單位2020年度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管理總體情況很好。
(二)存在問題。財務人員對政策掌握不夠,重預算輕績效管理
(三)改進建議。
1.適時關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改革動向,根據相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調整、完整內部控制工作規則、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確保各項業務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相互監督。
2.財務人員要加強學習,使業務能力和水平與時俱進。同時加強業務素質教育,嚴守財經紀律。
3.認真準備下年度預算安排及其他各項財政方面工作,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附件2
項目2020年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普法宣傳經費(立項類別和依據:中央、省、市行業規劃確定項目,文件號:川司發〔2020〕87號,強調市(州)將普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進一步做好全區“七五”普法規劃貫徹落實。加大組織指導力度,打造通川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不斷推進“七五”普法規劃深入實施。二是建立健全普法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普法責任制,推動機制常態化、規范化、實效化,整合社會資源,構建“大普法”格局。三是持續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繼續開展基層法治示范創建,推進動態管理常態化、規范化,做到命名一批,動態管理一批,進一步構建抓點示范、以點串線、連線成片、拓片促面、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大力宣傳我國憲法的基本內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傳我國憲法實施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憲法意識)
2.人民調解經費(立項類別和依據:中央、省、市行業規劃確定項目,文件號:財行〔2007〕179號,強化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加強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力度。進一步延伸人民調解工作領域,繼續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的“大調解”工作,加大對源頭性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努力實現我區人民調解工作無空白、寬領域、全覆蓋)
3.社區矯正管理工作經費(立項類別和依據:中央、省、市行業規劃確定項目,文件號:川財行〔2015〕238號,根據矯正對象特點實行分類矯正,采取“定期集中面詢日”、“社區服刑人員入矯整訓班”等集中教育、矯治,進一步規范社區矯正工作。)
4.法律援助經費(立項類別和依據:中央、省、市行業規劃確定項目,文件號:達市財行〔2015〕51號,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擴大法律援助范圍,穩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質量,積極開展援助便民措施,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二)項目績效目標。
1.普法宣傳。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五年。根據中央、省、市、縣“六五”普法規劃,為了高起點做好“七五”普法的規劃工作,我們需要做大量普法工作,同時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的推進也離不開法治宣傳開道。將專項宣傳與主題宣傳相結合,按照“一月一主題、月月有活動”的原則,持續開展專項法治宣傳活動和主題宣傳活動;將傳統宣傳與現代宣傳相結合,在充分利用傳統宣傳方式的同時,積極探索現代化宣傳方式;將靜態宣傳與動態宣傳相結合,既要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又要組織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隊伍下鄉開展法律服務活動。
2.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工作目標一是規范基層組織建設,繼續開展以個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調解工作室評選活動。二是指導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調處涉及貧困村、貧困群眾的土地流轉、人身傷害、婚姻家庭等各類矛盾糾紛。
3.社區矯正。工作目標一是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的委托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被告或罪犯進行調查評估;二是定期組織社區矯正人員學習和參加社區服務,對社區矯正人員開展職業培訓和就業指導,幫助落實社會保障措施;三是追查脫離監管的社區矯正人員,將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緩刑、假釋或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決定收監執行的罪犯送交監獄;四是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在就業、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利于其順利適應社會生活,降低再犯罪率。
4.法律援助。工作目標一是在規范區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和建成公共法律服務示范站(點)的基礎上,完善區、鄉(鎮)、村(社區)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拓展實體平臺服務功能實現城市、鄉鎮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二是抽調業務骨干和律師入駐中心、站(點)輪崗值守,同時落實量化考核及定期督導。三是及時整理發放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個案補助。四是保障區級法律援助大廳正常運行,安排社會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者參與法律援助值班。五是保障法律援助中心駐廣州工作站運行。
(三)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1.召開各業務股室長會議,聽取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匯報。
2.收集核查資料。收集該項目相關政策文件和項目單位相關制度等資料;核查相關制度是否完善,資金使用和費用報銷是否合規、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存在擠占、截留、挪用等情況。
3.現場查看。進行實地查看,調查走訪。
4.得出評價結論,形成績效評價報告。
二、項目資金申報及使用情況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年初,區司法局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本著實事求是厲行節約的原則編制預算,確定項目資金申報金額,并向財政申請資金撥付。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資金計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實際到位項目資金共計455.62萬元,其中:年初下達34.73萬元,上年度結轉69.54萬元,保留專項351.35萬元,主要資金來源為區本級財政預算及上級補助政法轉移支付資金,我單位無自籌資金及其他渠道資金。項目資金按計劃及時到位,到位情況與資金計劃一致,資金到位率100%,無資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時的情況。
2.資金到位。資金到位很及時,到位率高。
3.資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實際支出項目資金354.95萬元,資金使用嚴格按照每個項目資金使用范圍及標準支付,堅持專款專用,不擠占挪用。支付依據合規合法,資金支付與預算基本相符。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我單位嚴格按照項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及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項目經費管理,實行大筆支出集體研究決策,從嚴控制項目經費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對照相關的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及時進行會計核算,資金支付合理規范。
三、項目實施及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20年開展的主要任務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進行設定。共設定完成任務數7個,每個任務績效目標1個,涉及財政資金354.95萬元(其中:年初下達專項資金34.73萬元,保留專項資金320.22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四、項目績效情況
(一)項目完成情況。
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詢2000余件,辦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經濟損失600余萬元。區法律援助中心1個、全區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個、村(社區)法律援助工作點199個已經全面投入運行。
全年組織開展“法律七進”宣傳活動20余場,主題宣傳教育活動30余場,“法治趕場日”活動10余場,打造法治文化宣傳大道1條,制作法治文化宣傳欄30余塊,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數達2.5萬余人次。
全年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2次,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315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1299件,調解成功率98.7%。 嚴格規范社區矯正執法活動,全年配備電子手環10人,參加集中教育學習2450余人次,公益活動2320余人次,個別談話1320余人次,走訪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計對352人實行社區矯正,辦結社會調查評估58件,執行地變更13件,社區矯正對象建檔率和考核率達100%,定位監管率達90%以上。全年累計接收刑滿釋放人員182人,解除社區矯正155人,全部落實了安置幫教,未發現重新違法犯罪情況。
(二)項目效益情況。
2020年,區司法局一般行政性經費開支合理、規范,且未超預算;政府采購流程、資產管理、合同管理逐步完善;項目資金的使用更加科學合理。同時,區司法局通過助推司法行政改革、推動重點民生項目建設、狠抓重點工作,并改進文風會風,加強經費及資產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目標,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行政效能明顯提升,不斷提高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五、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2020年度的預算編制全面、科學、合理,預算執行嚴格有效,預算管理規范,履職效益明顯,嚴格執行各項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三公經費”支出控制有力,總體效果較好。
(二)存在的問題。
無
(三)相關建議。
財務人員應積極主動參與學習和培訓,鉆研政策,努力提升技能。
第五部分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