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共5個工作日)。
電 話:0818-2124116
地 址:達州市通川區會仙橋街55號(建設大廈二樓通川區政務服務大廳生態環境窗口)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一、擬批準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 概況 | 報告表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四川省達州市瑞欣路面材料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環保節能瀝青混凝土生產技改擴能項目 | 達州市通川經濟開發區 | 四川省達州市瑞欣路面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 四川恒瑞盛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為改擴建,新增1條年產10萬噸煤粉生產線、1條年產6000噸乳化瀝青生產線,同時對原項目普通瀝青混凝土生產設備進行更新換代,增加普通瀝青混凝土10萬t/a的產能。擴建后形成普通瀝青混凝土30萬t/a、熱再生瀝青混凝土10萬t/a、乳化瀝青6000t/a、煤粉10萬t/a的生產能力。 |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及措施: 1.廢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廠區已建化糞池收集處理后農用。 2.廢氣:施工期加強管理,進行圍擋施工,密閉運輸,噴霧降塵等,滿足《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2682-2020)中相關限值要求。 3.噪聲:施工期合理布局,文明施工,選用低噪聲設備,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廢: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時清運至政府指定場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及措施: 1.廢水:營運期生產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廢水、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農用。若后期項目周邊農用不能滿足本項目消納需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經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置。 2.廢氣:營運期封閉生產,配套安裝集氣裝置、布袋除塵器、噴霧降塵裝置、低氮燃燒裝置等。運輸道路硬化,堆場封閉,減小生產廢氣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食堂配置油煙凈化設施,油煙廢氣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相關標準。 3.噪聲:營運期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布局,采取隔聲、減震等措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營運期生產固廢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設警示標志并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資質單位處理,轉移過程中嚴格執行聯單制度。 環境風險:建立和落實各項風險預警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計劃,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項目經達州市通川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同意(川投資備【2504-511702-07-02-139290】JXQB-0206號),取得通川區城鄉規劃編制中心出具的預選址意見的函(通區規編函〔2021〕150號),以及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1702MA6622FH4F)。 |
達州市通川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26日

